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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2023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红杨树 2023-08-16 09:56:44 财政
省财政厅2023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切实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号)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和财政工作实

 

省财政厅2023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切实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号)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和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举措部署落实落细,推动我省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我省对标国际国内先进一流营商环境,切实发挥财政部门在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要素环境建设方面部门职能,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提高财政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基础建设

1.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计划。按照《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及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内容,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计划,并在部门网站公开。

2.报备营商环境联络员变更情况。指定专人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发生人员变更时,按规定将相关情况向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报备。

3.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4.完善行业禁令和制定规章制度。梳理本年度省财政厅在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职能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行业禁令,如存在应制定未制定的,督促及时完善。

(二)维护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5.深入落实营商环境重要法律法规。深入实施国家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针对实施细则,按照责任分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

6.配合推进合改革。配合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在部分行政执法领域开展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配合试点部门研究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三)发挥财政部门助企惠企作用

7.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采购的责任意识,持续优化我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8.提高科技企业质量。积极配合省科技厅、省税务局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支持获批的企业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有效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内生动力。

9.支持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强化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经费保障,配合省市场监管厅做好质量提升资金保障工作。

10.全面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提高税费政策精准性和针对性,突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特困行业的支持,坚持最大力度、最快速度推动政策在我省落地,持续强化政策宣传,配合税务部门推动政策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