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新用户注册 退出

公文搜网 - 蓝秘书公文之家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党口部门 > 人大

人大

许仲梓同志在《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

公文搜 2021-07-09 10:47:20 人大
许仲梓同志在《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9年4月29日) 同志们:  《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已于3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
许仲梓同志在《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9年4月29日) 同志们:  《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已于3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范围内省级层面第一部关于推进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促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地方性法规。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在这里召开座谈会。这既是贯彻实施《条例》新闻发布会,也是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的动员会。刚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后龙同志就《条例》的主要内容作了具体解读,省政府副省长王江同志就《条例》的宣传实施进行了动员部署,省教育厅、人社厅负责同志交流了贯彻落实《条例》的打算和举措,职业院校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大家讲的都很好。下面,我就《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再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这次《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我省发展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教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把职业教育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多次对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指示,亲自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在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落实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央有要求,江苏有行动。省委书记娄勤俭指出,江苏是制造业大省,要紧密结合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更多大国工匠,造就庞大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为提升江苏制造水平、推进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大保障。制定出台《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是深入贯彻对职业教育指示要求的具体体现,对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解决校企合作中“一头冷一头热”的问题,提升企业参加校企合作积极性,用法治的力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条例》的制定,是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明确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采取扎实有效地措施大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的看到,江苏经济外向度高,且深度融入全球产业分工,极易受到国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直接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对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坚持创新驱动。创新主体是企业,核心是人才。技术技能人才是创新驱动发展和实现高质量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江苏正处在转型升级的重要关口,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迫切需要培养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大军。当前,不少企业反映招工难,技能型高级人才招工更难。能否在90所高等职业院校、334所中等职业学校中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对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条例》立足产教融合、培养人才的目标定位,对促进校企双方结为命运共同体,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深度融合,解决高质量发展对高素质技能人才所需,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