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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汇编(4篇)

管理员 2023-03-21 14:30:02 民宗
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汇编(4篇) 目录 东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立足大统战格局推动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机制。适时召开市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中央、省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部署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加强民族宗教业务培训,推动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提升民族宗教工作业务水平。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汇编(4篇)

 

目录

 


 

东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足大统战格局推动民族宗教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机制。适时召开市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中央、省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部署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加强民族宗教业务培训,推动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提升民族宗教工作业务水平。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市民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认识。

 二、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管理水平,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与少数民族输出地政府的联络协调,有效促进各地区各族群众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持续开展少数民族普法培训工作,引导少数民族增强法治意识。加大对宗教界的政治引领力度,引导和支持市各宗教活动场所一以贯之开展好“三爱”“四进”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和慈善活动,增强宗教界与党、与国家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三、引导民族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发挥少数民族代表在团结群众、化解纠纷的积极作用。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建立健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规章制度,引导各宗教活动场所从严落实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持续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

完善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体制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分析研判,充分发挥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优势,用好网格化管理平台,依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坚持线上线下监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推动我单位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2023年度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州关于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内部学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宪法“核心内容”,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地位”,突出行业普法“重点任务”,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为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内部学法

1.领导干部学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中心组、党组会、党员大会学习、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班等,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州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公共法律知识以及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2.工作人员学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开展,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公共法律知识以及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定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干部职工自主学习,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加强行业普法

3.面向社会公众、各宗教活动场所普法。结合法律进机关(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等活动,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扫黑除恶等专项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三)抓好节点普法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集中宣传。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引导群众不断增强爱国意识、法治意识、民族意识,携手共谱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5.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集中宣传。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学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紧扣宣传主题,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营造良好的舆论声势。

6.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抓住“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节点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7.开展相关节点集中宣传。利用好各行业领域重大活动、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及纪念日等节点,通过主题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座谈研讨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