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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管理员 2023-03-18 10:23:17 检察
 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与支持下,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

 

 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与支持下,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以更好、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回答时代发展之问、公平正义之问、人民幸福之问。 

(一)履行法律监督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用新理念引领新实践,主动担当作为,深化主责主业,为平安肇源、法治肇源建设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刑事检察不断优化。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批准逮捕30件35人,不批捕50件66人,不捕率65.35%,同比提升45.93%;提起公诉167件211人,不起诉46件60人,不诉率28.44%,同比提升23.23%;速裁和简易程序适用率93.20%、认罪认罚适用率99.04%、案-件比1:1.0056,核心业务数据由去年全市末位跃升全市第一。 

  ——民事检察稳步加强。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活动监督,民事执行、审判、再审等方面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监督质效得到显著提升。深入开展农村“三资”虚假诉讼监督,强化农业农村资源保护,案例在全市予以推广。民事检察工作位列全市优胜行列。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一手托两家”作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3件,行政检察实现突破。开展行政非诉执行职责监督、新型住宿业态日租房管理行政检察监督,做法被最高检推广;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动行业诉源治理,实现以“我管”促“都管”。 

  ——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深化。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全面服务生态保护和乡村振兴。办理黑土地、守护身边环境等专项案件116件,追缴各类国有财产6万余元;积极探索新领域案件办理,建立草原大数据公益诉讼监督模型,打造数字检察,提升草原生态检察监督科技含量。 

(二)坚定服务大局工作方向,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胸怀“国之大者”,在统筹发展中找准服务大局检察坐标,自觉能动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

  ——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导班子常态化联系民营企业54家,提供个案法律服务82件次。在法律规定框架内最大限度发挥检察办案促进企业合规职能作用,清理工业园区涉企“挂案”15件,督促涉案企业真承诺、真整改、真合规,使企业摆脱诉累,重新焕发活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该案经验做法被省院作为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 

  ——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治标与治本统筹。针对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不当履职、管理漏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7件;针对粮食企业监管缺位、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促进高效治理。会同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检察院、扶余市检察院,建立松花江生态环境保护“一江两岸三院”协同治理模式,生态治理稳步推进。

  ——全力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维稳。全面落实首次申诉案件院领导包案制度,对全部信访案(事)件直接由院领导包案,均得到稳妥解决。深入贯彻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不折不扣地兑现“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的庄严承诺,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三)践行人民至上司法理念,做好利民暖心实事

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如我在诉”的精神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件“小事”“小案”,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在监督办案中传递检察温度。

  ——守护群众身边安全。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开展“断卡”行动,办理帮信罪案件20件27人,追赃挽损93.16万元;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机制,有效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深化寄递渠道犯罪预防和综合治理;针对项目生产、电梯“吃人”等安全问题开展精准监督,“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做法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采用。 

  ——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19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乡村、进校园活动36次;一站式办理各类未成年人案件11件;深入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创新打造3+3+3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服务模式,为问题家庭送去法治指导和检察温暖,用心用情抓实未成年人保护事业。  

  ——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在全省率先设立驻法院民事支持起诉岗,多角度多环节为讨薪农民工提供维权支持,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7件,助力讨薪59万元;试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提存赔偿保证金71万元,对12名涉案农民依法不捕不诉,使其安心“春耕”“秋收”,工作经验在新华社客户端发表,阅读量达109万;开展精准救助,强化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10万余元“暖心钱”,为民举措更见实效。 

(四)坚持自我革命政治定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把“从政治上看”融入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在筑牢政治忠诚中彰显检察担当。

  ——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凝心铸魂,强基固本。以思想破冰引领行动突围,以“求极致”精神强力推进党的建设与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同向发力。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夯实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意识形态阵地,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新时代检察好声音。全年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刊发各类经验做法363篇,以思想的力量激扬奋进的步伐。

  ——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抓实队伍素能提升。成立全省首家基层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开展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创新开展司法警察“二地四家三警”联动机制,做法被最高检推广。7名干警选派到最高检、省市院挂职锻炼;3名干警进入全市检察系统人才库;17名干警获得省市院、县委表彰;4名干警提拔到领导岗位;11名干警职级得到晋升。我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做法被县委专刊、省市媒体刊发。争先创优工作做法被最高检简报转发。

 ——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警示教育,推出“步步生廉”“争当廉内助”等系列活动,创新构建“督导+督察+督办”内部监督体系,全面推动“三个规定”深入落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232件。在转变作风中自我革新,在正风肃纪中自我净化。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问计代表委员,倾听民主声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174人次;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向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报告,并就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整改落实;公布重要案件信息281条;适用公开听证审查办理案件269件;对6件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采取上门听证,把听证平台搭建到当事人家门口,既解开矛盾的“法结”,又解开群众的“心结”,典型案例被最高检推广。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肇源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