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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讲稿

保密警示教育党课

搜主任 2024-06-10 12:50:19 党课讲稿
保密警示教育党课 同志们,按照XX公司党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活动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今天,我从“保密工作基本知识”“相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法律责任”三个方面为大家讲一堂保密警示教育党课。第一部分:保密工作基本知识保密工作基本知识方面,我将分别从秘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涉密载体、失泄密、国家秘密等级、国家秘密保

保密警示教育党课

 

同志们,按照XX公司党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活动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今天,我从“保密工作基本知识”“相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法律责任”三个方面为大家讲一堂保密警示教育党课。

第一部分:保密工作基本知识

保密工作基本知识方面,我将分别从秘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涉密载体、失泄密、国家秘密等级、国家秘密保密期限、保密工作、保密工作体制等方面给大家进行讲解。

秘密是与公开相对而言的,是个人或集团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为保护自身的安全和利益,需要加以隐蔽、保护、限制、不让外界客体知悉的事项的总称。构成秘密的基本要素有三点:一是隐蔽性;二是莫测性;三是时间性。一般地说,秘密都是暂时、相对的和有条件的,这里是由秘密的性质所决定的。现代意义上,根据涉及内容的不同,秘密可分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根据202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秘密法》”)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于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工作秘密的特征:一是工作秘密是各级国家机关产生的事项。二是工作秘密是涉及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事项。三是工作秘密是不属于国家秘密,又不宜公开的事项。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在一定情况下也属国家秘密,许多商定秘密,特别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商业秘密,也直接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

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公开的信息。如个人日记、相册、通信、交往范围、家庭关系、生活习惯、身体缺陷、病患情况等,都属于个人隐私范围。特定情况下,特定自然人的个人隐私将纳入国家秘密范围。如国家面临政治动荡、国家间出现战争冲突等情况下,一国领导人的身体疾患等情况就会成为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