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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搜主任 2023-11-07 14:29:17 政府
XX乡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2023年是本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决胜年,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完成我乡创建任务,结合华容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和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健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

XX乡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2023年是本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决胜年,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完成我乡创建任务,结合华容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和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健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体系》为标准,以中央、省、市、县文明办年度工作任务安排为重点,以全面提升村(居)民文明素质和乡镇文明程度为目标,始终坚持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便民惠民的民生工程、系统工程来抓,不断提升创建工作广度、深度,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特成立XX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为乡宣传办,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指挥调度,XXX同志为创建专干,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资料收集及具体工作开展。

 

四、工作措施

 

1.开展《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活动。将3月份定为开展《条例》贯彻落实月,组织开展市场秩序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法、严格督导,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全域创建法治化水平,确保《条例》在我乡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监所、公路站、XX中学、各村社区)

 

2.开展文明创建业务培训。对乡、村两级文明创建专干进行全面系统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全国文明城市新版测评体系要求,提升其创建工作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宣传办)

 

3.持续开展公益广告制作与管理。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体系》的要求,补齐或更新机关院落、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的公益广告。同时,加大各自辖区公益广告监管力度,杜绝人为损毁与污染。(责任单位:宣传办、各村社区)

 

4.加强文明交通劝导。在全乡主要路口组织开展常态化文明劝导活动,加大对行人乱扔杂物、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不戴头盔等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力度,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评内容。(责任单位:公路站、交警大队五中队、各村社区)

 

5.加强日常保洁。对辖区主次干道进行日常保洁,对公共水面、绿化带、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清运力度,确保无卫生死角。(责任单位: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各村社区)

 

6.持续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应配齐开展理论宣讲、科普宣传等文明实践活动的设施设备,室内需展示有核心价值观、文明实践工作制度及组织架构、文明实践活动时间安排表、日常活动图片等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宣传办、各村社区)

 

7.优化公共服务。乡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卫生院等公共服务场所需有服务人员值班值守,大厅内需建有志愿服务站点,工作人员要做到着装得体、准时到岗、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敬老院要对院落扶手、走道等区域进行无障碍改造,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定期开展消防设备检查,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责任单位: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院、敬老院、各村社区)

 

8.营造创建工作氛围。以乡文明创建工作为主题,鼓励动员全乡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上党课、讲故事、谈体会”周末大讲堂和农民故事会等活动。(责任单位:党建办、治陋办)

 

9.高标准完成创建资料申报工作。根据省、市、县文明办的要求,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收集开展创建活动的图片资料,并及时上报至乡宣传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10.深入开展问卷调查工作。各村(社区)组织开展两次民意问卷调查,对创建工作进行民意测评,听取意见和建议,掌握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宣传办、各村社区)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乡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创建工作职责,带头参与办点村各项创建活动。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强化全域创建意识,切实承担起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所辖村(社区)、部门单位创建工作的指挥与调度,确保任务全面落实、工作全面到位。

 

2.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宣传册、公开栏、宣传栏、村村响、微信群等形式,在全乡范围内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3.强化督导处罚。加强督查考核,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责任意识淡薄、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担责”的原则,严肃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