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法治思想专题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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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A总书记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A法治思想,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A法治思想,补足精神之“钙”,铸牢思想之“魂”
A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我们要自觉用A法治思想武装头脑。A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十年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是我们党百年来提出的最全面、最系统、最科学的法治思想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重大原创性贡献,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政法机关是法治建设的生力军、平安建设的主力军,必须坚持A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不动摇,自觉用A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坚决防范西方“宪政”“三权鼎立”等错误思潮干扰渗透,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以良法善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政法队伍的“辛苦指数”换来社会的“稳定指数”、经济的“发展指数”、群众的“幸福指数”。持续深入学习A法治思想。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深化学习培训、研究阐释、宣传教育,推动各级各部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A法治思想相结合,推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重点是落实“七个纳入”,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课程体系,纳入春秋季学期主体班和专题培训班,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纳入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纳入高校和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加强对A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A法治思想体系完整、理论厚重、博大精深。学懂弄通A法治思想关键要在研究阐释上下功夫,以重大课题、重点专项课题、法学研究课题等形式,组织专家学者围绕A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开展研究阐释,提出切合基层政法机关工作实际的理论性成果,对于基层政法干部开展工作具有指导性、可借鉴性,同时,也便于基层政法干部对A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这样的学习就不会“大而空”,而是“精而准”“实打实”,真正地用理论指导实际,彰显理论的实践伟力。实施“法治档案+学法台账+学法考试”管理。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依法履职、法律考试、述职述法、遵纪守法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法治档案。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生动践行A法治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践行A法治思想要时时处处用“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法治建设生力军作用,推动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政法工作正确方向。坚决扛起维护安全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善于把政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善于以系统观念和法治方式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深度聚焦政法工作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实施办法。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性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积极推进决策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符合实际。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破解改革中存在的制度不配套、部门不协同、地域不平衡等问题,持续放大深化改革的集成效应,为加快政法工作现代化蓄势赋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权责一致、约束制衡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全面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开展好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在诉讼服务中做“加法”,在群众诉累上做“减法”。坚持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加强对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和实施,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扎实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加大对“非访”“闹访”人员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信访秩序。大力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培育选树一批乡(镇、街道)“枫桥式”工作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