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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存在问题和对策思考

搜主任 2023-09-24 20:23:08 营商
新形势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存在问题和对策思考 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地方和行政部门在深化“放管服”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职能、提效能过程中,依然不到位、不执行、不落实。如审计署发布2016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指出辽宁省、吉林省的4家单位在国家明令停征、免征后仍违规继续征收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564.32万元;4个省的6家单位依托行政权力或履职便利等,违规向企业收费

 

新形势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存在问题和对策思考

 

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有的地方和行政部门在深化“放管服”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职能、提效能过程中,依然不到位、不执行、不落实。如审计署发布2016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指出辽宁省、吉林省的4家单位在国家明令停征、免征后仍违规继续征收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564.32万元;4个省的6家单位依托行政权力或履职便利等,违规向企业收费6830.18万元。有的部门业务系统与审批系统并未全面互联互通,企业办事“二次录入”,办件与进件“两张皮”问题依然存在,刁难企业办事。

二、傍官好办事、没权难办事。

有的地方简政放权搞“数字游戏”,将审批改为核准、审核、事前备案,或者无关联的合并,企业办事依然难。有的地方一个房地产项目从招拍挂到开工预售,就要经过24个部门单位层层审批,需要加盖48枚289次公章,不请客送礼,傍官出面,2-3年办不下来。有的企业官商勾结好办事,如,刘铁男向广汽集团董事长张房有打了个招呼,后者通过广汽集团内部人员运作,最终让张爱彬的公司获得了4S店指标,而这次的好处费更是达到了1000万元,“打个招呼”价值千万。

三、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有的腐败官员习惯于“瓜田李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如,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保洲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土地竞拍、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某私营企业和个人财物共计9万余元,并授意单位员工通过虚报支出套取财政资金、收取有关单位赞助费不入账等方式,私设账外资金共计106万元并自行开支。苏荣落马后在忏悔录中写道:完全变成了商品交换关系。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收款员’。”2017年4月《法制日报》记者逐篇梳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忏悔与剖析》栏目公布的悔过书。发现该栏目推出3年来,披露的22名违纪违法者的忏悔录。其中有12人在忏悔录中将交友不慎作为自己腐败的原因之一,占比达到54.5%。

四、信权不信法、信人不信法、信钱不信法。

一些不法商人“信权不信法、信人不信法、信钱不信法”,热衷于“剑走偏锋、行潜规则、走夜路、甩红包”,不择手段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官商勾结和上下勾连交织,在政治上相互“支持”、经济上相互“利益”,大搞“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找到政府部门的关键人物“打招呼”,已经成为一些商人拿项目的“不二法门”。 刘铁男案中有行巨贿的倪日涛倪老板,仇和这个干员能吏甚至成了地产商刘卫高的马仔,李春城身边更布满无处不在的“灰顶商人”,季建业从吴县、昆山到扬州、南京,每迁一处,身边便簇拥一群“老板”,为他“保驾护航”,靠他“赚钱发财”。说明少数商人老板习惯通过“不清”方式获利思想严重。

五、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

突出为:有的干部认为监督政商关系中的对象主要是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和权力部门,甚至是“一把手”,监督既容易得罪领导,还容易得罪企业老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干部因自身能力不足,面对政商关系监督政策多,专业性强,不会监督也客观存在。如,2017年01月22日安徽省纪委通报2016年省委巡视成绩单,共追究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711人次,监督责任不力的94人次,对190起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巡视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799个。如周本顺曾多次为老板在土地规划、审批等方面牵提供帮助,甚至还直接向一些老板以“借钱”的名义索要资金,给儿子做生意。其中,他向湖南的一位老板一笔就“借”了一千多万,案发未还,暴露出其当时自身不愿监督,所在地方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等问题。

六、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

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高压下,有的领导干部谈商色变,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三不”问题严重,如在不敢为上,怕“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见了企业家“躲着走”;在“不愿为”上,对企业家表面上客客气气,但办事不拍板、“软拒绝”; 在不作为上,服务企业由以前的“脸难看、门难进”,变成了“饭不吃、礼不收、事不办”。有的企业家“吐槽”,现在政府官员难见了,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合法的事情也难办了,“清”而“不亲”。

对此,提出以下几个建议:

一是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到实处,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真正把影响“清”“亲”政商关系的腐败土壤铲除。

二是加强“清”“亲” 新型政商关系引导。要把构建 “清”“亲” 新型政商关系作为检验领导干部的试金石,只要在政商交往中坚持以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为准绳,不触法、不违纪、不谋私,坚持等距离交往,亲清结合、平等相处,就身正不怕影子斜。鼓励领导干部敢于与企业家交朋友、大胆和商人老板交朋友,正常交往。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家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以“亲”“清”风气,谋企业发展之长远,相互促进政商关系“清”“亲”良性循环。

三是彻底根治政商关系中的人治行为。加大对不法商人依法惩治力度,打击行贿者。全面推行政商关系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坚决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权力配置,厘清行政权力边界,实行审批结果公开,推进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防止政商关系上面“多头多脑”、下面“昏头昏脑”问题,最大可能排除人治负面影响。同时全面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行诚信黑名单制度。强化规范用权,增强企业依法办事、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四是建立健全 “清”“亲”政商关系制度保障。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杜绝制度“牛栏关猫”、政策落实“空中望月”弊病,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厘清官商关系,划出官商交往公私分明的界限。形成用制度规范服务行为、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科学管理机制,建立构建“清”“亲”政商关系制度保障。

五、综合监督 ,促进“清”“亲”政商关系常态化。坚持“两手抓”,一方面加大政府“清”“亲”政商关系主体责任的落实,要通过督促检查、跟踪审计,综合运用党内与党外、组织与群众、社会公众与媒体舆论等多种监督形式,加大政商关系“不清”“不亲”监督检查,把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清”“亲”政商关系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同时也通过公开监督,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切实防止构建“清”“亲”政商关系层层递减。

六、强化监督执纪斩断官商利益链。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力度,不但严肃查处官商之间业已形成的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朋友圈、山头、俱乐部。坚决遏制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对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处理、决不姑息,不搞下不为例,对不法商人也要痛下“杀手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