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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

2023年关于XX督导检查的通知-33篇

红杨树 2023-08-03 10:48:02 巡察
XX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驻扎各企事业单位: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及防汛抗旱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及防汛抗旱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XX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驻扎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及防汛抗旱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及防汛抗旱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6月30日至7月15日。

二、督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面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国务院安委会梳理明确的十五条安全生产重要举措学习宣贯情况(开展学习宣贯、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学习“十五条重要举措”,并将其落实到日常监管工作中)。

2.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暨防汛抗旱工作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4.假期等重要节点及当前强降雨、大风等特殊天气安全防范工作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回头看”情况(专题及专项档案规范化建设情况、“六个一”总结等情况)。

6.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推进落实情况(方案制定、周调度情况等)。

7.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等工作完成情况(涉及的地区、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

8.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我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问题整改落情况(自治区2次、呼伦贝尔市1次、市本级1次)。

9.《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工作开展情况。

10.第二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方案制定、具体活动开展等情况)。

(二)防汛抗旱方面

1.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建立情况(行政责任人是否明确、指挥部成员是否及时调整,是否明确责任人等);

3.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情况、抢险队伍、人员组织落实情况;

4.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人员转移预案)制定、修订及组织防汛抗旱应急演练情况;

5.汛期对河道、堤防工程主体开展隐患排查和处置工作情况;

6.对河道、堤防工程内阻碍行洪建筑物开展排查及清障情况;

7.对辖区内排洪沟道进行清淤疏浚情况;

8.防汛抗旱信息制度建立及责任落实情况;

9.汛前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10.应急通讯设备运行情况。

三、督查组安排

(一)第一督查组

组  长:徐福奎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王维国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133****4589)

程远琦  市委督查室科员

峰  英  市政府督查室科员

专  家  相关领域(1人)  

检查对象:市安委会、防指成员单位,具体如下:

呼伦贝尔岭东农畜林产品开发区、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林草局、工信局、呼伦贝尔生态环境局扎兰屯分局、住建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农科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文旅广电局、卫生健康委、景区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气象局、邮政管理局、内蒙古扎兰屯民航机场有限公司、消防救援大队、齐齐哈尔车务段扎兰屯站。

(二)第二督查组

组  长: 敖卫理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志刚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组  员: 韩彦鹏  市工信局行业办负责人

舒  波  市自来水公司副经理

张宝华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负责人(联络员,139****5177)

张  浩  市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专  家   相关领域(1人)

检查对象:驻扎相关企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扎兰屯职业学院、国网扎兰屯供电公司、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阜丰公司、翔丰公司、国森矿业浆纸公司、中石油扎兰屯分公司、百业成酒精公司、淳江油脂公司、吉安化工公司、龙北水泥公司、扎兰屯热电厂、第二热源厂、天元运业、松鹿制药、同德木业、发达广场、晟丰燃气公司、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公司、建筑施工及粮食仓储等驻扎企事业单位。

(三)第三督查组

组  长:张XX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张  X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迟XX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副队长(联络员,  139****3677)

李XX  水利局河湖办公室负责人

戴  X  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副主任

夏显明  市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参谋

检查对象:乡镇、办事处及部分驻扎企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兴华街道、正阳街道、繁荣街道、向阳街道、铁东街道、河西街道、高台子街道、成吉思汗镇、蘑菇气镇、中和镇、大河湾镇、卧牛河镇、哈多河镇、柴河镇、浩饶山镇、洼堤乡、南木鄂伦春民族乡、达斡尔民族乡、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扎兰屯监狱、柴河林业局、南木林业局、扎兰屯马场、绰尔河农场、大河湾农场。

四、督查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驻扎各企事业单位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防汛抗旱专项排查,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协调,深入基层安全全产及防汛抗旱一线督查检查,坚决防止走过场。

(二)本次督导检查采取“督帮一体”方式进行,对所发现问题要建立清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能够现场指导解决的,现场解决。对突出问题风险隐患,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实施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惩处。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报市安委会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解决。

(三)督查结束后两天内,各组要形成高质量督查报告(问题部分不少于80%),并附问题、风险、隐患清单,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市委和政府。

(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切实保障督查组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