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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搜主任 2023-09-10 00:43:51 交通
县交通运输局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部署,根据《肇庆市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扎实推进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一、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织领导。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交

 

县交通运输局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部署,根据《肇庆市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扎实推进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XX(局长)

副组长:XX(副局长)

XX(总工程师)

XX(党组成员)

成  员:局办公室、安全应急股、规划基建股、工程质量监督股、路政管理股、运输管理股、综合执法管理股、执法一至五大队、交通管理总站、地方公路站主要负责人。

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局安全应急股协调组织运行,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行业重点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交通运输行业现已有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水上客运、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等领域明确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标准,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XX实际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开展排查整治,要紧盯各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一)道路运输方面。1.客运包车跨省跨市违法经营,包括未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2.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智能视频监控不在线运行;3.危险货物托运人委托不具备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货物;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装载危险品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停车场停放;5.普通货物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违规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匿报、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6.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7.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超越许可的经营范围承运危险货物,或者使用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危险货物;8.货运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超过车辆总数10%;9.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通过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件;10.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连续三个月未在岗履行安全生产职责;11.道路运输企业聘请不具备相应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车辆;12.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检验检测;13.道路运输企业未定期组织对全体从业驾驶员开展安全和应急培训教育;14.城市公共电汽车企业未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开展驾驶员体检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15.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未定期组织对新能源公共汽车电池汛期防水、高温天气防自燃等进行检查;16.客运站场外包外租场所安全管理缺失。

(二)公路运营方面。1.在役干线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为五类且未按规定采取交通管控措施;2.在役干线公路隧道技术状况评定为五类且未按规定采取交通管控措施;3.截至2020年底农村公路存在五类桥梁且未按规定采取交通管控措施;4.在役干线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5.干线公路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落实不到位;6.大件运输虚假申报、不按许可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

(三)渡口渡运方面。1.渡船安全技术状况、重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2.渡工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3.渡工未持有有效法定证书;4.渡工履职能力严重不足;5.渡船未按规定配备足额消防和救生设备设施;6.镇村未按规定对严重不符合规定情况采取纠正措施;7.从事非法砂石运输船舶。8.渡船超载渡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