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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管理员 2023-03-18 10:23:17 检察
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2022年,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

 

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年以来,与钟山县工商联构建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四位一体”沟通联系机制,入选全国工商联、全国检察机关100对典型案例,3篇检察理论调研文章在最高检组织的理论征文活动中分别荣获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荣获“广西优秀共青团员”等自治区级荣誉16个;“2021年度贺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东融发展贡献奖先进个人”等市级荣誉63个。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始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护航钟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全年召开党组会19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5期;党组成员做示范、树榜样,带头上党课13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22件次。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党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意识形态工作4次。

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起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1件4人,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诉源治理“五个一”模式,将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和公开听证相结合,成功办结全市首例适用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院领导分片包区走访辖区内规模以上民营企业30余家50余次,开展企业法律体检18次,解决法律问题8件,全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守护绿色发展生态底色。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惩治不法+修复生态”办案模式,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0件14人,办理涉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与县田长办、林长办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实现“河(林、田长)+检察长”四长协作机制的全覆盖建立。发挥“田长+检察长”机制作用,结合“保耕地 护农业”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土地撂荒专项排查,就耕地撂荒、非粮化问题立案4件。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守护专项行动,保障农资安全及春耕顺利进行。创建“大有可为”司法救助党建品牌,全力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2022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12人,发放救助金11.2万元。常态化做好公安镇双元村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先后派驻2名青年干警到两安瑶族乡三联村、钟山镇城东社区担任驻村工作队员,2022年1名干警获评贺州市乡村振兴工作先进个人。

二、聚焦市域社会治理,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平安钟山建设

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把检察工作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中谋划推进、精准发力。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2022年,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17件19人、起诉42件48人,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11件11人、起诉10件10人,批准逮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犯罪7件7人、起诉38件38人。坚决维护金融安全,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批准逮捕电信网络犯罪及关联犯罪、“断卡”专项行动犯罪3件3人、起诉43件50人。成立反洗钱工作专班,开展洗钱犯罪线索“一案双查”,办理的陈某红洗钱案入选广西检察机关打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筑牢疫情防控“检察防线”,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组织“银闪闪”志愿团队20余人到防疫前线、社区街道参加志愿服务,在防疫战疫大考中展现检察担当。

助力清廉钟山建设。规范监检衔接,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件3人,起诉2件2人,判决2件2人,办理的冯某某受贿案获评2022年度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主动延伸检察监督触角,深入探究职务犯罪案件背后制度机制存在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就某系统腐败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广西检察机关社会治理优秀案例。

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3件6人,起诉1件6人。组建专案组,依法快捕快诉系列涉恶犯罪集团案。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以“我管”促“都管”,制发检察建议2份,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整章建制、堵塞漏洞。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制定《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主动走访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涉养老诈骗案件,依法起诉1件2人、判决1件2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震慑违法犯罪。统筹“线上+线下”“传统+新型”多媒体阵地,多措并举打好宣传教育“组合拳”,制作电子宣传短片1个,通过媒体发布、转发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信息40余条,点击量累计5000余次,深入社区、乡村、校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10次,接受普法教育2000余人次。

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治理水平,2022年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与县人大常委会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衔接与转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凝聚“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合力,把代表建议作为线索转化为监督案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2022年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挖掘监督线索1件。

三、聚焦人民美好需求,全力提供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揭牌成立贺州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服务站,向3名存在监管意识不强、监护缺失等问题的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深化与专业社工服务组织的交流合作,引进专业社工参与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工作,助力5名涉罪未成年人健康回归。与县教科局会签《“法治进校园”三年活动方案(2022-2024)》,力促检校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治教育资源向乡村地区倾斜。2022年,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1场次,指引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法治教育活动覆盖全县中小学,惠及师生、家长10万余人。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坚持把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当作“大案”来办,不断增进群众法治获得感。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紧盯食药领域公益损害新问题深化溯源治理,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3件,针对入驻外卖平台药店未依法公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检查药品经营单位69家。筑牢个人信息安全“堤坝”,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督促当事人缴纳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35000元,有效助推5个行政机关对5000余条个人信息进行隐匿化处理,督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2022年度全区检察机关精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紧盯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件,督促清理生活垃圾500吨,助力人居环境整治,为乡村振兴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