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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管理员 2023-03-18 10:23:17 检察
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2022年工作回顾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年共有21个集

 

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年共有21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表彰奖励,继续蝉联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胸怀中心大局,务实担当护航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平安炎陵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格规范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年办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2件104人,审查起诉222件329人,有力保障了社会安全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契机,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整治,持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积极推进重大风险化解。严厉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民间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相关犯罪嫌疑人52人。深入村组、学校、企业等开展相关法律宣传46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情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严格落实省检察院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0条意见”,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全年依法办理涉企案件3件16人,对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认罪认罚等情形的涉企人员,均依法从轻处理。探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推动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做好联企对接工作,持续开展“温暖企业检察行动”,全年入企走访3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23次,选送和讲解惠企政策3次,帮助企业在炎安心生产。

全心参与各类资源保护。持续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充分发挥“河(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优势,全年办理非法采矿、非法捕捞、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资源环境犯罪39件58人,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3件。依法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价值25万元,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1万元,治理恢复费用21万元,督促26名当事人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或治理恢复费用26万元。对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金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开展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4份,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履职,筹集资金及时修缮叶家祠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赓续“红色文化”血脉。

二、坚持人民至上,能动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机制,采用领导包案办理等方式,全年共成功化解初信初访28件,保持了连续26年涉检零非法上访零投诉记录。开展婚姻登记领域专项治理活动,深入查找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等问题的线索,切实为民解难题。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制发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检察建议15份,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联点帮扶鹿原镇玉江村,拨付6万元帮扶村务建设,扎实做好联络帮扶、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

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办理司法救助5件5人,共向2名未成年人、2名困难妇女、1名残疾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000元。其中对一名刑事案件受害人申请的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组织召开由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出席担任听证员的检察听证会,对其发放司法救助金10000元,让因刑事案件的受困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打造“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模式,结合“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帮助一名困难妇女在通过支持起诉解决生活费的同时,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并对接社区、民政、妇联等职能部门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凝聚“1+N”多元救助合力,确保救助效果。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开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利剑护蕾·2022”专项行动,全年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7件11人,审查起诉案件12件19人,起诉9件11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件6人。如依法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提起公诉后,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办理案件时发现被害人家庭困难,且辍学在家,厌学情绪严重。针对这种情况,我院向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出资聘请心理咨询专家团队和学校教师送教上门,开展心理疏导和学习辅导,通过后续帮扶,目前被害人生活学习已重回正轨。携手炎陵县蚂蚁志愿者联合会成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用法治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督促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安全大整治活动,跟进对校园内的各类设施和食堂餐饮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检查整顿工作,针对涉未成年人安全管理隐患制发检察建议4件。选派9名干警担任县内9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全年入校开展普法宣讲10余次。联合民政局等部门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现场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通过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全力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三、聚焦“四大检察”,强化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刑事检察稳步推进。贯彻执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加强人权保障和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全年共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97人,诉前羁押率28.08%,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6.86%,速裁程序适用率55.2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监督立案、撤案23件44人,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罪1人,纠正违法47件,提出检察建议34件,刑事检察工作考评在全市排名前列。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提前介入力度,交流研讨案件80余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14人。积极履行检察反腐职能,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其中,对张某波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等4项罪名提起公诉,通过释法说理,张某波认罪认罚,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彰显了反腐的高压态势。

二是民事行政检察开创新局。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持续加强民事审判违法行为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力度。重点加大对困难群众、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0件。如在黄某追索抚养费纠纷案件中,我院派员出庭支持黄某起诉,积极促成调解,切实维护了黄某的合法权益,实现“定分止争”社会效果。

三是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以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建议”为契机,制定出台《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意见》,在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定领域开展了系列专项行动,全年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8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1件,民事公益诉讼46件。2022年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跃居全市前列。

四、全面从严治检,固本强基锻造检察铁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谋划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机关“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好“学习强国”、“检察线上教育”等学习平台,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精心策划主题党日、“道德讲堂”等活动内容,组织学习“双百政法英模蒋春尧”等先进事迹,严格管理单位及干警个人媒体账号,统一思想共识,扎实做好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二是提升专业素能。扎实开展“检察干警素能提升年”活动,全年开展业务考试6次,检察官讲座6期,参与高检院课题研究撰写论文10篇,参加各类岗位练兵、远程教育培训等活动122次1579人次,干警争先创优意识和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我院办理的温某等20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典型案例。完善优化绩效考核方案和业务考核办法,并严格兑现奖惩,有效激发干警干事热情,在全院形成人人争当业务能手的积极工作氛围。深化“质量建设年”活动,牢记“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重点加强办案程序的监控和案件质量的评查,开展流程监控151次,评查各类案件3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