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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管理员 2023-03-18 10:23:17 检察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22年工作回顾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部署,坚持守正创新、奋力担当作为,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478件,同比上升43.5%。机关“党建引领 检徽闪耀”品牌获评县基层党建工作“十大”品牌,“沐童·点石”工作室获评池州市“青年文明号”,多名干警分获“全国普法先进个人”“池州好人”等荣誉称号。

一、认真落实“讲政治”要求,全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崇高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落实落细服务保障举措,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勇做生态文明“护卫军”。围绕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战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54人,提起公益诉讼44件。依法办理胡某等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诉请15名被告赔偿5336万元生态环境损失费和100万元惩罚性赔偿金。以恢复性司法理念统领办案,推动开展“补植复绿”59亩,建成占地40亩的“补植复绿”示范基地。深化跨区域协作,携手祁门县检察院共同推进牯牛降、仙寓山等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借力生态检察展示馆“参观+体验”“沉浸式”普法阵地作用,接待近30批次、1000余人参观指导,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科普活动,该馆今年获评“池州市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

当好营商环境“护航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一改两为”部署要求,助力打造“务‘石’高效”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当好服务企业的“贴心人”,持续开展企业家接待日活动,广泛了解困难与诉求,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7人,提起公诉5件6人。提升为企纾困解难“精度”,深入企业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典亮企业、助力发展”等系列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13个。对已办结的涉企案件实行“一案一回访”,助力企业走上发展“快车道”。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

扩大府检联动“朋友圈”。深入推进“府检联动”机制建设,与20家行政机关长期“合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实现“1+1>2”的效果。在服务大局上同频共振,会同县林长办、河长办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河流生态治理等巡查活动6次,厚植生态优势助推绿色发展。在深化法治建设上同向发力,与行政执法部门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方面加强有效衔接,今年以来共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6件,侦查机关均立案。在服务保障民生上同步用力,携手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8家单位,通过“社会救助+司法救助”衔接机制帮助4名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从国土、食药、环保等领域聘请3名业务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智慧外脑”为监督办案融智聚力。

二、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参与平安法治建设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找准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精准化打击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受理故意伤害、猥亵儿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12件12人,起诉9件11人;受理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16件28人,起诉13件19人;受理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15件48人,起诉14件53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批准逮捕涉“两卡”犯罪5人,起诉29人。认真落实反洗钱“三年行动计划”,办理的全市首例洗钱犯罪“薛某涉黑洗钱案”入选“安徽省洗钱犯罪典型案例”。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提前介入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阜阳市文旅局原局长刘某某涉嫌受贿案,较好地完成省检察院交办的安徽粮食系统某物流中心库原副主任卞某某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起诉3件3人,追赃挽损率稳居全市第一。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办理中央特派督导组督导,最高检、省扫黑办、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胡某等19人涉恶案,提出侦查意见50余条,监督查扣涉案财产2千余万元。一个月内审查卷宗61册、专题会商38次,形成4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并成功完成起诉。坚持“打财断血”“打网破伞”,移交伞网线索4条,检察环节追缴赃款300余万元。强化源头治理,针对长江流域非法采砂管理漏洞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获有效整改。

多元化参与社会治理。聚焦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难问题,在全市创新出台《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依托该制度圆满化解2起故意伤害案件赔偿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系列经验做法获媒体关注和上级肯定,先后被《检察日报》《安徽法制报》和“安徽政法”微信公众号推介报道。坚持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作用,“没完没了”抓好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就城区窨井盖管护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次,结合典型案例推出自制普法短视频10期,均被省、市级平台转发,拍摄的《警惕坑老骗局,远离养老诈骗》情景剧引发群众共鸣,点击播放量超2万余次。

三、牢固树立“人民性”意识,更大力度维护民生民利

坚持“人民至上”,精益求精为人民司法,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能动履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心全意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共创食安新发展 共享美好新生活”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织密织牢食品药品安全“防护网”,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3人,提出惩罚性赔偿38万元。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挽回经济损失近40万元。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用心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自觉推动司法救助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办结司法救助案件4件,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2.5万元,以“检察暖心”换“群众安心”。积极响应战“疫”安排,统筹抓好日常办公办案和卡点值班值守工作,共筑疫情防控防线。

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件,接待来访群众26人次,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96人次,规定期限答复率100%。坚持“事要解决”的为民服务理念,院领导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率达100%,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制度,公开招聘听证员6名,开展案件听证29场次,17件典型案件在“中国检察听证网”全程网络直播,逾2万人次观看,真正实现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到”。

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对4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加大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力度,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参与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案件获最高检点名肯定。用“心”治愈未成年被害人“心灵创伤”,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紧盯“问题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6份,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手册600份。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牵头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举办亲子教育讲座,为依法带娃“划重点”。挂牌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活动20余次。积极关爱帮扶弱势困境儿童和羁押人员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