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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admin 2021-07-08 16:03:58 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类开发区建设,增强园区功能优势,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科学把握开发区功能定位(一)打造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区。率先复制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激发新时期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强化开发区精简高效的管理特色,创新开发区运营模式,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继续充当探路者,不断提高开发区对外开放水平。(二)打造新旧动能转换的引领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实现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实现传统产业提质效、新兴产业提规模、跨界融合提潜能、品牌高端提价值。加快存量变革、增量崛起、特色壮大、品牌创建,深入推进开发区产业结构优化,打造全省改革创新发展的新载体、新引擎。(三)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聚集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创业资源整合,完善专业化、网络化科技服务体系,增强创新要素聚集能力,加快构建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新型孵化平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打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生态系统。(四)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区。以构建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为基础,强化环境资源监管,推行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积极探索开发区法规规章建设,深入推进商事等制度改革创新,打造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二、加快推进开发区转型发展(五)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围绕开发区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技术研究院,进一步增强开发区源头创新、人才培养和成果转移转化的功能优势。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在透明海洋、先进材料、智能制造、信息安全、环保节能等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加快形成若干技术含量高、特色鲜明的产业链,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典型样板和示范。(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借鉴和引入“互联网+”、工业40、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理念、标准和制度,推动园区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发展、高端发展。支持园区功能优化,延伸产业链条,支持科技研发、“腾笼换鸟”,引进带动能力强的高技术项目,逐步压缩、淘汰低端产业,更新替代传统产业,形成若干创新型产业集群。(七)促进绿色生态发展。将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评价成果融入规划编制、决策和实施全过程。根据园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产业结构,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加强园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园区环境信息公开,推动指导园区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认证工作。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专项行动,加快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八)加快国际合作园区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国际合作平台建设,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地区)的经贸合作渠道。支持开发区与发达国家(地区)园区、跨国公司合作,共建高端装备制造、生态环保、科技创新、标准互认等国际合作园区。推广青岛中德生态园规划建设典型经验,加快推进欧亚经贸合作产业园、中韩产业园、中以生态产业园等中外合作园区规划建设。(九)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放水平。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向加工制造中心、贸易销售中心、交易结算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维修服务中心和研发设计中心等方向转型发展。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将符合条件的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等类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逐步整合为综合保税区。三、积极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十)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学习借鉴国际营商环境建设经验,从企业开办、建设许可、信贷获得、税收管理、合同履行等方面着手,查找弱项,补齐短板,修改完善开发区法规规章,努力打造开发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十一)创新管理体制。精简整合和科学设置开发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