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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关于召开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红杨树 2023-07-27 07:56:01 企业
集团各级党组织: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2022〕﹡号)要求,现就集团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开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集团各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2022〕﹡号)要求,现就集团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白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方法措施

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各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届﹡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的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流动党员等群体,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巡视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要求和对﹡﹡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省第﹡﹡次党代会作出的各项部署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要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同时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同时,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