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新用户注册 退出

公文搜网 - 蓝秘书公文之家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民生部门 > 民政

民政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公文搜 2021-07-09 14:59:11 民政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时间:2019-01-07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时间:2019-01-07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为推进全市政府系统作风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精简规范文件材料。坚持确有必要、讲求实效的原则行文,部门内部事务、部门依职权可决定的事项和市政府会议纪要已明确的事项,不得行文请示。原则上请示类文件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报告控制在2000字以内。严格控制文件发送范围,尽量减少普发性文件。文件、材料采用双面印刷。印制会议材料和单位内部非正式文件应缩小字号和行距,四边少留空白,充分用足纸张面积,A4纸每页应不少于28行、每行不少于30字。从严控制材料复印,提倡通过传阅、推送电子材料等方式进行。印制文件资料汇编需按程序报批,间隔期限不得低于2年。二、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推进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市政府协同办公业务平台,非涉密文件全部实行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以及其他在具备条件会议室召开的会议,优先使用电子汇报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如汇报材料附件不方便在电脑上显示的,只印发2-3册纸质材料,供与会领导传阅。三、节俭务实承办会议。原则上部门或系统会议要使用单位内部会议室。政府会议不制作出席证、工作证、记者证等胸卡证件,不统一发放文具,不进行迎候、引领,会场布置、桌椅摆放等由会议承办单位负责,不雇请社会服务。合理调控会场灯光和空调使用,注意节电节能环保。会议上一般不印发正式文件。会序册、材料汇编封面采用普通白纸印刷,按照核准参会人数印发会议材料。四、有效降低公出和接待成本。减少公出活动随行人数,在确保安全、不影响公务的前提下,尽量选择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和住宿地。加强退票费管理,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自治区和我市相关配套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外出培训等行为。招商引资等活动应当参照公务接待标准,严格审批,强化管理。五、严格控制日常支出。提倡日常办公使用笔芯、光盘充分存储、档案盒循环利用等,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采购,降低非易耗办公用品更换、维修次数。提高办公设备、家具等利用效率和效益,原则上正常使用期内不得更换;推行旧物再利用,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尽量延长报废时限。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活动,大力推行节电、节水等措施,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场所照明应当实行分割控制,尽量采取自然光照,杜绝“白昼灯”、“长明灯”;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在不使用时应当及时关机;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加强日常管护理,严防跑冒滴漏。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绿化(包括办公室内外用公款购置、租赁的花卉)、美化、亮化工程成本,优先采用节能环保产品。六、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办公厅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强化内部管控,健全通报机制,切实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市、各旗县区政府办公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各单位内部应当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情况进行定期专项督查和通报。要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作用,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公开违规违纪违法问题。201x年12月30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