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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管理员 2023-03-18 10:23:17 检察
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22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第十七次党代会、十八届人大以来各项工作要求,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作风建

 

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第十七次党代会、十八届人大以来各项工作要求,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基层院建设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2022年工作回顾

一、聚焦“两个确立”,始终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引导干警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落实措施。主动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书面专题报告检察工作,努力将党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实到各个环节。

(二)立场坚定顾大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批准逮捕涉邪教类案件2人。依法严厉打击“枪爆拐”“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6人、提起公诉232人。突出惩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起诉涉黑涉恶犯罪7人,起诉“黄赌毒”犯罪33人。认真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宣传走访7次,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讲座公检法司同堂培训1次,检察官为乡镇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社区工作人员,作《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2000人次。扎实推进反腐败工作,与县监委密切配合,完善监检衔接机制,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

(三)党建引领促发展。积极推行“党建+检察”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深度融合。开展“同心筑梦跟党走,公益有我新征程”红色革命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警的思想根基。以创建“五星级”党支部为契机,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二、坚守检察使命,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多措并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与工商联等7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涉案企业,督促作出合规承诺并切实整改。办理的一起企业合规案件的经验做法被咸阳市电视台《法治瞭望》栏目采访报道。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两家重点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加大对食药、种业领域等涉知识产权案件的打击力度。严打“帮信”犯罪,助力“断卡”行动和“防电诈”攻坚,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件4人;起诉“帮信”犯罪案件58件112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人,并同步做好追赃挽损工作。

(二)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要求,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认罪认罚适用率98.19%,精准量刑建议率100%,量刑建议采纳率100%。持续抓实信访案件按期回复答复制度,对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41件做到件件有回复,领导包案首次信访30件,检察长接待10人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15人,发放救助金6.7万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行业管理漏洞、行政执法不规范等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4件,回复率为100%。积极开展向人民汇报、平安创建宣传,共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

(三)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创文等工作。组织党员志愿者240余人次协助开展全员核酸检测41轮次,完成6.25万余人次核酸采集工作。组织干警参与创卫清洁工作达345人次,清洁面积达1.08万平米,清除卫生死角80处;投放各类药物约45公斤,整理绿化面积1620平米。助力乡村振兴,向结对帮扶村提供帮扶资金3万元,帮助其建立蔬菜大棚10个。

三、强化法律监督,守好公平正义司法底线

(一)公正司法做优刑事检察。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捕9人;纠正漏犯3人;向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已全部纠正;通过办理刑事案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9次;组织观摩庭1次,发监外执行纠正违法9件,监管活动纠正违法9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9人次。

(二)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与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民行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质效。针对审判、执行活动违法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0件,法院全部采纳并回复。开展“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与县法院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通过诉讼,1名农民工获得1.2万元的侵权赔偿金,3名劳动者获得3.37万元的劳动报酬。

(三)全面深化做实行政检察。针对法院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全部采纳并回复。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与县人社局会签《关于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化解涉农民工合法权益行政争议3件,为36名劳动者讨薪20.34万元,该《实施意见》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推广转发。与县依法治县办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查行政执法案卷488册,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情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行政机关均采纳。

(四)质效导向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履行公共利益守护职责,保障人民群众身边、“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案件75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率100%。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林地、耕地26.72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0.51公里,保护被污染土壤23.22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7.39万吨,督促加装窨井防坠网1997个。倾力打造“‘3+益’生态环境检察”亮点品牌,成立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配置一体化办案团队。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席会议3次,建立“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守护生态环境。办理的1起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用入选正义网“千案展示”。

(五)精益求精做细刑事执行检察。针对交付执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向看守所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次。开展社区矫正交付执行专项检查,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3件。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漏管4人。针对财产刑执行活动不规范问题,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2件。开展非羁押强制措施执行监督试点工作,针对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执行不到位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纠正率均为100%。开展保外就医监督工作回头看专项调研工作,提前介入法院对两名罪犯保外就医的审理程序。开展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4次,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安全隐患和管理不规范问题4件。

(六)倾心撑起未成年人法治保护蓝天。打造“武检美阳”未检专业化品牌,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零容忍惩治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人,起诉12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惩戒并行,不批捕8人,不起诉5人。加强犯罪源头预防,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400人次。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制定《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监护失职,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1件,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针对KTV、旅馆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会同公安、文旅局等开展深夜突击检查专项整治,提出检察建议2件,确保监管不留“隐秘角落”。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院领导、员额检察官等17人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1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