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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关于对代征工会经费征缴情况汇报材料

公文搜 2021-07-09 14:20:36 工会
总工会关于对代征工会经费征缴情况汇报材料    按照XX总工会、XX税务局关于对代征工会经费征缴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现就五原县代征工会经费征缴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
总工会关于对代征工会经费征缴情况汇报材料    按照XX总工会、XX税务局关于对代征工会经费征缴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现就五原县代征工会经费征缴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五原县总工会与税务部门就工会经费代征情况定期进行研究和沟通。工会经费实行委托税务代征,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行政执法力度和税务部门征管制度完备、征收措施得力优势,把依法征收工会经费和依法纳税同时作为企事业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提高了企业经营者及社会对工会经费法律地位的认识,强化了工会经费的法律地位,有利于经费代征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在沟通过程中了解到部分工会经费的繳纳义务人没有认识到缴纳工会经费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工会经费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财力保障,其主要用途是为职工服务.开展工会活动,进而激励职工工作活力,推进企业发展。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非公企业、季节性较强的企业瞒报、少交甚至不交工会经费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如何提高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缴全覆盖和收缴率  工会经费的收缴主体是工会,提高地税代征工会经费收缴率,应该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征管措施办法的拓展上,现代服务体系的建设上,加大应收尽收的力度上;应该在政策宣传、源泉管控、刚性执法和工会与地税部门协调配合等方面精准发力。  (一)在政策宣传上精准发力  和税法宣传比,《工会法》的宣传无论广度、深度,还是力度应当说是远远不够的。作为权力主体的工会应当成为《工会法》宜传的主力军,要把宣传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非公企业,缴费意识淡薄的企业。宣传工作要常态化、社会化;宣传形式要多样化、鲜活化;宣传内容要强调针对性、突出实效性。特别要注重在深入企业开展扶贫帮困的同时,不忘《工会法》的宣传,使之做到政策宣传一户,思想提高一户,缴纳承诺一户,收缴入库一户。作为代收部门的地税机关要紧密跟进,进行工会经费申报缴纳秩序、方式等方面的辅导,使经办人员熟练地掌握用人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的有关法规制度。  (二)在源泉控管上精准发力  提高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收缴率的根本措施是实现源泉控管。一是要建立政府主导、工会主管、地税代收、社会监督“四会一体”的工会经费控管体系,真正把工会经费的费源控管好,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地方税务机关要加大工会经费申报缴纳审核力度,对申报税收而不申请工会经费的缴纳义务人坚持不予受理,退回重新申报;加大完税凭证的使用力度,地税机关不得使用非税票据代收工会经费,必须一律使用完税凭证,使《工会法》的法律通过税收票据得到具体体现。加大对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单位在申请法院支付令和强制执行前的管理力度。工会应结合自行职责出台相应措施,建立诚信档案等次制度,对拖、偷、逃、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分等次记入诚信档案。必要时采取措施,把拖、偷、逃、拒绝缴纳工会经费降到最低限度。  (三)在执法刚性上精准发力  一是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严禁收人情费,关系费把代收工会经费的权力紧紧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要建立健全舆论监督、部门监督、特邀税务监察员监督的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社会监督。二是工会、地方税务局要根据企业发展的客观实际出台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自由裁量权制度,规范减免程序、审批额度,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三是工会、地方税务局要下发文件,督促各地清理与《工会法》相抵触的文件,有效整顿工会经费的收缴秩序。四是由于现行工会经费的征收方式属于一刀切的方式,与客观实际不相适应。因此,必须赋予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方式的确定权,如核定征收、附征等。  (四)在协调配合上精准发力  工会是工会经费收缴的权力主体,地税是工会经费的代收主体。两者之间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达成一家人、一件事、一个目标、一起尽力、一同推进的共识。一是要在新的形势下共同研究出台新的激励措施,激发地税干部收缴工会经费的工作活力。二是要鼓励创新精神,设立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创新成果奖,以创新来推动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收缴率的提高。三是要及时协调解决征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的矛盾。要注重对非公有制企业、家族企业工会和建会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