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开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
县纪委开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县纪委在上级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本县实际,扎实开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工作步骤。同时,将整治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纪检监察室和乡镇纪委,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同时,组织开展廉政教育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深入排查问题,拓宽线索渠道。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围绕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例如,在扶贫领域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乡镇存在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扶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等问题。二是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全县范围内公布。同时,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三是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加强与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及时获取相关问题线索。
(四)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快查快办,严肃查处了一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共立案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
1.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查处了**镇**村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扶贫资金,受到了严肃处理。
2.民生领域不正之风。查处了**,**在农村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办理低保,被给予党纪处分。
3.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查处了**,**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一是完善制度建设。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如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农村低保评定工作规范》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教育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建立廉政档案,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